12和13号,在武汉给当地的企业家联合会授课.13号上午,武汉三环路发生了一件比较离奇的车祸,一头奶牛在快速干道中央被一辆刹车不及的面包车撞成重伤,司机也重伤.警察到了现场后,牛躺在路中央,肇事司机在驾驶室里没办法出来.牛主人挡在面包车前要求重伤的司机先赔偿并不让救护车抢救司机!造成三环路堵塞了三个多小时,奄奄一息的受伤司机才被送到医院!
下午上课时,我把这个整成案例,要求学员用批判性的角度评价我们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以下是部分学员的总结:
1、制度设计不够完善,道路交通法只是规定了在人与车发生事故后的处理细节,却没有动物与车发生事故的处理细节,尤其是城市干道;
2、制度设计没有真正体现人性化与平等的原则:救护车只是来救人却不救同样是生命的动物;
3、制度缺乏系统性,制度与制度之间脱节,如果牛主人故意阻挡救护车抢救司机,司机死亡了究竟牛主人是不时涉嫌故意杀人?(明知道阻挡抢救司机可能导致死亡后果)
4、制度缺乏操作性:道路交通法关于对警察执行这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规定的描述模糊,导致警察处理这类问题束手无策;
5、制度责任划分不明确:如果因为警察的执行能力问题处理不及时的这类问题,导致司机因延误抢救死亡,警察是否渎职?
还有学员的补充:
1、制度应该充分体现生命的公平原则,牛如果死亡,是否警察不要求送120触犯了虐待动物罪?
2、司机是否应该以交通肇事之致X重伤的伤害罪处理?(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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